李磊、丛宏彬:社区嵌入式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的机理、模式及路径研究
李磊、丛宏彬:社区嵌入式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的机理、模式及路径研究
李磊,男,1991年生,湖南湘乡人,博士,博士后,云南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社会保障、人口政策与老龄社会治理相关研究,先后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中国行政管理》《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等重点CSSCI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国家、省部级课题多项,撰写的资政报告获省部级内参收录与领导批示多次。
丛宏彬,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
摘要:
随着少子老龄化的快速发展,社会养老与托育服务需求不断增长,整体解决“一老一小”问题,既是社会之盼,也是战略之需。社区嵌入式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有利于破除当前养老与托育服务领域的供需结构性矛盾,为实现“双龄共养”时代的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开辟了新路径。理论层面,“一老一小”以其需求的共融性、行为的关联性、价值的互动性分别为社区嵌入式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角色转换与目标导向机制。现实层面,国内在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融合发展的实践过程中,形成了空间共享与情境交融的复合型模式、资源整合与主体合作的共同体模式以及代际认同与文化传承的互动型模式。未来,以互助共融价值为引领重塑社会文明形态,以协同与弥合为导向强化保障机制建设,以整合与均衡为目标调整设施功能结构,成为更好推动社区嵌入式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的政策进路。
根据国家最新统计年鉴数据,2023年我国总抚养比为41.5%,其中少儿抚养比为23.8%,老年抚养比为17.8%。整体解决“一老一小”问题关乎每个家庭的生存发展,更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快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高龄、失能老年群体规模急剧增长,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加,供需结构性矛盾不断彰显。另一方面,随着生育政策的逐步放开,双职工家庭面临的生育、养育负担不断外溢,催生了社会托育服务需求的快速攀升。养老与托育服务需求双重叠加,对我国“一老一小”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提出了巨大挑战。实现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已成为“双龄共养”时代亟待解决的的社会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要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发展普惠托育和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以养老与托育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一体规划、一体实施、一体突破,这为整体解决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一老一小”照护问题指明了方向。
当前我国人口发展的主要矛盾正从数量性压力向结构性压力转变。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要持续改善人口结构,不断完善社会养育服务体系,提升养育保障水平。老龄社会形态深度演化,家庭结构核心化发展,家庭养老与育幼功能日趋弱化,家庭政策及服务系统相对缺位,致使社区成为弥合现代家庭代际交换秩序的缓冲地带。社区嵌入式服务是指通过在社区公共空间嵌入功能性设施和适配性公共服务,以满足社区居民就近便利享受生活服务的需求。因其具有贴近群众、公益普惠、功能多样、服务便捷等特征优势,使之成为近年来深受居民喜爱和国家重点推广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2023年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大力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推动优质普惠的公共服务下沉,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社区嵌入式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既能整合社区照护资源,又能发掘代际互助价值,成为整体解决社会养老育幼难题,满足“一老一小”照料需求的必然要求。
代际融合是指通过代际沟通交流、资源共享、互助支援等行为,达到改善代际关系和促进代际团结目的的代际互动项目。代际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实现结构、规范、功能、情感和联想五位一体的交融贯通。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设施实现代际融合是以社区共享空间作为桥梁,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资源,形成不同年龄群体交互的开放空间,促进社区老少群体的联结和共同参与,以此激发代际互动创造力。这一模式也称老幼服务设施的代际融合,在发达国家已有较为成熟的探索与实践,如德国多代屋、美国的代际学习中心、新加坡的养老育幼社区综合体、日本的老幼复合型设施等。目前学界关于社区代际融合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公共服务设施中的代际互动行为与心理特征、代际融合效用与代际融合实现路径等方面。强调通过设施功能结构的整合重塑,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托育服务与居民家庭代际交换的嵌合匹配性。为此,设施建设应以满足多样化复合需要,明确服务供给主体责任边界,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激活社区互助文化,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为最终目标。总体而言,既有研究对养老与托育服务供给的关注仍以单一视角展开,缺乏整体解决“一老一小”问题的分析思路。尤其是鲜有针对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的机理分析与本土化实践探索,以及服务设施如何实现代际空间共享、情感互动与文化互鉴整体功能的思考。有鉴于此,本文通过构建“需求—行为—价值”分析框架,对社区嵌入式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的内在机理、典型模式及政策路径进行研究,以期推动我国养老与托育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整体满足“一老一小”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需要。
明确社区嵌入式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的内在机理,是推动服务设施共建代际融合空间与情境的关键,也是助推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需求牵引行为,行为创造价值,这既是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视域下个体发展的动力来源,也是代际共融的生成路径。本文将立足“一老一小”的需求共融性、行为关联性与价值互补性,分析社区嵌入式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角色转换机制与目标导向机制。
(一)代际共识:基于“一老一小”需求共融性的内在动力机制
代际融合是积极代际关系的核心凝聚力与内在稳态,在家庭层面体现为家庭内部多代成员在情感与工具方面的资源依赖及共享,它有利于家庭养老与育幼功能的整体实现。然而,随着家庭养老育幼功能逐步式微,致使家庭照料风险不断外溢,更从社会层面呼唤服务供给与代际融合。社会代际融合在社区空间的实践,体现为社会老年人与年轻人的代际互动,从而实现社会资源的共享与社会价值的共创。本森特代际团结模型将代际关系划分为功能、结构、联系、情感、共识和规范等结构属性,其中共识属性是指多代人在生活习惯与价值观念等方面的相似性与包容性。代际共识体现了个体对社会关系与社区归属感的内在需求,它与代际认同及传承密切相关,是代际共融的内在动因。而代际共融可通过代际协作、代际传承、代际认同等多重作用途径,与代际团结模型的各类结构属性紧密关联,从而对代际关系产生积极影响,并可在物质空间环境的合理支持下形成“多代居民需求—代际互动行为—代际团结融合”的效用实现路径。
一老一小作为社会脆弱人群,在服务需求上有着较强的共通性与共融性,主要体现为老幼双方对日常照料、情感慰藉、医疗服务、安全保障与权利维护等方面的共同需求。特别地,在心理需求方面,当个体进入晚年期,因身体机能下降、家庭地位变化、生活情境转换等,更容易产生孤独感、焦虑感、无用感,其渴望与人交流,渴望参与社会,并得到社会关心的需求更为强烈。与此同时,处于成长发育黄金期的少年儿童,其对社交的需求也格外强烈,他们对外界保持着巨大的好奇心,渴望探索世界,参与社会,实现自我。此外,社会养老与托育服务需求也会随着个体年龄增长、情感认知、社会发展阶段与家庭生活水平而动态变化,但他们都具有较高的时序性和亲社会性,均以满足个体自由全面发展为旨归。
居家养老模式因其具有独立灵活、亲缘融合、道德支撑等优势,一直以来是我国老年人优先选择的养老方式,而社区则是居家养老活动的空间载体。社区托育服务作为缓解家庭育儿压力,链接父母工作单位、孩子入读学校与家庭的桥梁纽带,对解决学龄前儿童的照料问题,促进儿童以家为核心学习融入社会,发展社会关系,增进社会认知具有重要作用。基于“一老一小”需求的层次性、发展性与社会性共融特征,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便有了动力基础。在满足老幼群体共同的生活照料与医疗服务需求之余,养老与托育服务设施在创建代际融合空间与情境时,更要关注其心理需求共性。通过引导老年群体参与社区活动,发挥余热,为幼儿照护、成长教育贡献经验技能,这样既能为有效发掘老年人口红利,提升老年群体在代际交往中享受含饴弄孙天伦之乐的成就感与归属感奠定基础;也能促进代际情感交流,满足儿童学习成长的社交需求,甚至还将促进社区代际文化从后喻型文化向互喻型文化阶段转型。
(二)代际联系:基于“一老一小”行为关联性的角色转换机制
关联行为是法学领域的常见概念,它指的是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或关联实体之间的各种法律行为,这些行为通常涉及资源的转移或义务的承担,而本文更多地指代老年群体与幼儿群体交往过程中涉及的资源交换与责任转嫁行为。因为中国特有的文化习惯与家庭代际关系,使得老年人参与隔代照料成为家庭合作育儿,祖辈逆向反哺的常见现象。老年人参与隔代照料的动机,如果按照费孝通先生对代际关系的界定,既有利他属性也有交换属性,然而当前更多的则是家庭单独应对照料压力时的无奈妥协。参与隔代照料的老年人常与子女和被照料孙子女共同居住,其生活行为轨迹也高度重合,这在某种意义上形成了紧密关联的行为联合体。
老年人的行为特征主要体现在身体活动、社交互动、消费习惯、娱乐方式和个人习性等方面。了解并尊重老年人的行为特征,可以更好地促进他们参与社会、融入社会,共享社会改革发展成果。参与隔代抚育或家庭照料的老年群体一方面要承担高强度的儿童照料工作,另一方面要做好退休后重新融入社会、适应社会的角色调适,因此常常容易陷入多重社会角色适应的矛盾困境中。对于幼儿而言,其行为尚未成熟定型,常常出现正常和异常行为随时切换的情形,其中正常行为包括探索欲强、好奇心强、想象力丰富、需要陪伴和看护等,异常行为通常以言语表达不畅、情感需求满足不及时而产生的哭闹为主。事实上,从行为划分来看,老幼群体的行为习惯具有较强的互动关联特征。从时间维度来看,老年人与婴幼儿都有较多的闲暇时间,经常活跃于社区公共场所,更乐于参与各类社区团体活动,其活动时间表现出较强的伴生性与共时性;从空间维度来看,受照料儿童与老年人的行为能力限制,其出行与活动范围通常较为狭窄,且以安全为首要考虑要素,从而在行为活动方面均表现为较强的团体集聚性,对社区公共服务与活动设施具有较强的依赖性。
由此可见,“一老一小”行为能力的关联性,将为其角色特征互补提供可能。老幼群体在情感互换、行为互动中有利于实现需求互补,促进个体身份从单一服务享受者向服务提供者转变跃迁,这也为实现代际融合互动价值奠定了基础。为此,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便有了行为共振的角色转换机制。特别地,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设施实现代际融合,创设代际共享空间与共融情境,要充分考虑“一老一小”行为能力的关联性,以安全可及、协同共享、年龄友好为引领,让养老与托育服务一体供给、整体发展。这样既能从家庭和社会层面扭转资源向下倾斜的代际不均衡分配格局,化解参与隔代抚育老年群体的角色矛盾,缓解家庭照料压力与照料焦虑,帮助老年群体更好实现自我发展;也能促进长幼互学,发挥老年群体在矫正幼儿异常行为方面的经验价值,助力提升幼儿生活照料与成长教育的整体质量。
(三)代际互助:基于“一老一小”价值互动性的目标导向机制
代际互助行为是促进代际团结与融合的重要途径,跨代社交有助于完善个体认知,挖掘个体潜能,拓展个体视野。社区代际互助作为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文化与邻里守望相助优良传统的有效实践,既展现了较为独特的文化属性,又实现了老幼群体的价值共创。从老年群体的社会价值来看,社区老年居民在长期生活中形成的“地缘”“业缘”关系,促使个体对社区产生强烈的集体归属感与社会认同感,这为融洽邻里关系,拓展非血缘社会联结,营造团结友善、互助和睦的良好社会风尚,构筑社区情感共同体与行为关联体奠定了坚实基础。事实上,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许多老年人从工作岗位退休后,仍然保持着较好的健康素质与知识经验技能水平,他们有着强烈的社会参与意愿与基层公共事务治理热情。通过参与社区代际互助活动,不仅能够重塑老年群体的社会角色,促进老年群体满足自我实现的价值需求,还能有效缓解社会老年歧视,帮助年轻一代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以此创造老龄社会新文明。
从少儿人口的社会价值来看,他们作为社会新生力量,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也是家庭的情感维系与未来期盼。作为家庭温暖与快乐的来源,他们的活力与朝气,能为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及祖父母带来温馨、幸福的情感价值与精神收获,还能改善家庭与社会的内聚力,提升社区活力。由此可见,“一老一小”代际互动产生的文化性、包容性与实践性社会价值,将为满足代际共融需求,激活社会自助、互助能力提供目标导向,也对代际融合型社区公共服务空间的构建提出了新的要求。营造社区全龄友好氛围,促进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既要有效激发“一老一小”的正向社会价值,以他们的融入唤醒家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活力,还要以价值共创调整设施资源供需结构,提高服务质量与资源利用效率,促进邻里团结与社会融合。
整体而言,“一老一小”以其需求的层次性、发展性与社会性共融特征,为社区嵌入式养老与托育服务设施实现代际融合提供了个体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一老一小”行为角色在时空维度的伴生性、共生性与聚合性特征,为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设施实现代际融合则提供了行为共振的角色转换机制,而老幼代际互动产生的文化性、包容性、实践性社会价值,将为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提供价值引领的目标导向机制,三者共同构成了社区嵌入式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的逻辑理路,如图1。
图1 社区嵌入式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的逻辑理路——基于“需求—行为—价值”的分析框架
理论上,社区嵌入式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有着需求、行为、价值“三位一体”的内在可行逻辑。现实层面,国内通过学习借鉴国外如德国多代屋、美国代际学习中心、新加坡养老育幼社区综合体和日本老幼复合型设施等成功经验,有序推进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在此探索实践过程中也形成了一些较为成熟的模式案例,具体包括以北京双桥恭和苑为代表的空间共享与情境交融复合型模式,以武汉童心苑为代表的资源整合与主体合作共同体模式及以深圳明珠公共服务中心为代表的代际认同与文化传承互动型模式。
(一)耦合交互:空间共享与情境交融的复合型模式
老幼行为特征与个体需求具有共通性,构建代际互动情境是营造社区代际融合项目的关键。为便于老年人与儿童开展聚集性社会活动,促进其共享社区公共空间与服务设施,在情境交融中实现需求互补、行为共振与价值共创,以北京双桥恭和苑为代表的社区,大力推进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形成了空间共享与情境交融的复合型模式。具体做法包括:社区发展公共服务设施以实现老有颐养、幼有善育为目标。空间上,根据可达性、安全性、体验性、社交适宜性原则,加强小区无障碍环境设施改造。通过将幼教中心与老年公寓就近设置,形成老幼室外共享空间,并将老年人健身器材与儿童游乐设施一同安置于小区绿化静态场所中,为老幼代际互动创造环境,促进老幼情感交流与行为交融。
服务上,致力于构建“日常+特色”“物质+精神”老幼融合的多元应用场景,通过整合小区老幼服务阵地,搭建老幼融合服务载体,形成“一中心多站点”的养老与托育服务网络体系。既为社区“一老一小”提供照料托管、供餐文娱等普惠便捷性服务,又引入朝夕书房、戏曲剧场、陶艺室、健身舞蹈室等特色项目,作为便民服务、社区教育、文化建设等多重活动阵地功能的补充。同时,还创造性地推出“全生命周期”多元学习平台,联合第三方企业开发老幼共学课程,为形成老幼互动、代际共学的复合生活情境创造机会。设施投入运营后,深受小区居民喜爱,解决了老人养老无乐趣,小孩照料无人管的双重家庭困境。尤其是让广大参与隔代照料的老年群体,能够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在他们逐步熟悉的小区环境中,既满足了自身的活动参与需求,也通过邻里互助减轻了照料孙辈的压力;还能有效保障自身与儿童的安全,让年轻父母能够安心工作,使隔代照料从天伦之累的负担转变为享受天伦之乐的幸福。
(二)多元治理:资源整合与主体合作的共同体模式
社区老幼代际融合服务项目的落地实施与可持续发展需要政府、社会、企业和居民等多方主体的协同参与。目前,社区养老与育幼服务项目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服务设施建设滞后,服务内容单一局限,仍未摆脱传统家政服务的路径依赖,难以有效满足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服务需求。为此,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就是要以多元主体参与共同体的构建,来整合社会资源,化解服务供需矛盾。武汉童心苑在实践过程中,形成了资源整合与主体合作的共同体模式。具体做法包括:通过政府引领社会力量参与,将武昌路幼稚园和复兴路老年公寓组成整体解决“一老一小”问题的治理共同体。其中,参与主体包括政府、社区、机构、社会组织与居民个体等。为保证项目平稳运行,有效满足社区老幼群体的多元服务需求,不同主体由政府统筹,协同联动,整体行动。政府主要发挥项目统筹、机制构建与政策引领作用,通过搭建代际融合服务项目信息化发展平台,整合各方资源,摸底社会需求,为服务设施融合发展奠定基础。通过制定包括人、财、物等多方面的支持政策,给予养老育幼服务设施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与场地便利条件,为设施融合发展赋能赋权。通过协调部门利益冲突,破除资源约束与制度掣肘藩篱,加强对项目建设运营的监督管理,确保设施融合发展平稳运行。社区作为养老与托育服务资源下沉的承载主体与沟通桥梁,在促进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过程中,主要在场地设置、人员培训、宣传引导、活动组织等方面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机构作为市场供给主体,是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融合发展的核心力量,它不仅能有效捕捉市场预期,为社区居民提供个性化的产品服务,还能主动对接政策,链接资源,推动项目高效运转。而社会组织,作为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共同体的重要补充力量,常以公益志愿服务等形式,在避免政府失败、市场失灵方面发挥其特有的专业润滑作用。最后,社区居民及家庭,作为服务的享受者,其需求满足程度既是项目融合发展的动力来源,也是检验服务发展质量的最终目标。事实上,童心苑这一模式的成功运转,得益于政企社互动下的共同体构建,得益于主体联动机制、资源保障机制、需求调研机制的配合,这不仅补齐了传统服务供给的短板与弱项,也促进了社区居民关于养老、托育职责的沟通交流与互助共惠,让“一老一小”问题在社区共享服务体系中迎刃而解。
(三)价值共创:代际认同与文化传承的互动型模式
主体价值互补性既是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融合发展的基础,也是社会代际融合的旨归。关键在于“一老一小”基于需求行为的双向互动与代际联通,以此促进社会代际认同与文化传承,助推社会代际话语体系从亲缘关系延展到社会关系,代际互助主体实现从家庭到社区、社会的拓展,最终解决不断外溢的家庭养老与育幼风险,彰显全体社会成员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追求。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明珠公共服务中心在推进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的过程中,采取由政府支持、深业集团投入,将托育园与长者服务站同步设置的形式展开,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传统家庭文化为导向,引领社区居民共建美好社区,共创全龄友好环境,促进邻里互助与代际文化认同。以此实现养老托育服务供给和社区基层治理的有效融合,形成了代际认同与文化传承的互动型发展模式。其特色体现为:在强化服务供给,满足“一老一小”基本照料需求之余,小区还定期举办各种适合老幼共同参与的文化娱乐活动,引领社区居民创建幸福家庭与和谐社区。通过选举小区德高望重的退休老人,组建社区公共事务治理联队,发挥老年志愿服务在文化传承、家庭矛盾化解、社区安全巡逻、环境卫生整治、公共设施维修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并以榜样力量、专栏宣传、入户调解等形式,大力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与社会风尚。这种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助力社区居民共享社区欢乐时光,共创生活价值情感,共建社区治理共同体的融合发展模式,有力地提升了社区居民的体验感、获得感与安全感,确保老年群体实现积极老龄化,幼儿群体自由全面发展。
为顺应人口年龄结构发展趋势,更好满足“一老一小”服务需求,推动社区嵌入式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更有力量,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一要加强文化建设,以共融与互助价值观念引领重塑社会文明形态;二要以协同与弥合为导向,不断完善政策投入、主体合作与评估反馈机制;三要以整合与均衡为目标,调整服务设施功能结构,促进社区资源整合与代际利益均衡共享。
(一)共融与互助: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的社会文明形态重塑
1.倡导全龄友好理念,营造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加强文化建设,能为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提供价值引领,也将为重塑老龄社会新型文明形态奠定良好基础。全龄友好是指既包含儿童友好,又包含老年友好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供给理念。时空环境、社会关联和个体自主是实现社区全龄友好的关键要素,其内容涉及物质空间、文化观念与社会规范等多方面的更新。倡导全龄友好社区建设理念,要关注不同年龄群体的差异需求,将包容互助与柔性关爱渗透到社区规划、建设、治理、运行各环节,不断提升社区环境的适应性、宜居性和人文性,以便利化社区公共服务的公平可及,保障全龄人群自由全面发展的基本权益。具体而言,建设全龄友好型社区不仅要打造老幼融合的无障碍空间环境,还要构建代际包容的社会文化环境,弘扬代际互助、邻里互助社会风尚。以全龄友好住区、全龄友好公共空间、全龄友好街道、全龄友好景观标识系统四类空间,打造融游园游憩、文化交往、体育运动、为老托幼、社区治理等多元生活场景,把人文关怀落实到衣食住行、育教医养等环节。努力构建公共型、紧密型、信任型的社区情感共同体,让社区成为有所赏、有所行、有所养、有所乐、有所助的大家庭。通过健康的生活环境、亲自然的生活趣味,为各年龄阶段群体带来无意识的精神熏陶,不断提升全龄人口的生活品质。
2.传承尊老爱幼文化,筑牢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的情感基础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优良传统,是社会人文关怀的具体表现。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要凝聚以传统文化伦理为支柱的内生动力,重视社区孝亲文化培育,传承尊老爱幼文化,以此筑牢社会文化根基与情感基础。具体而言,一要不断拓展社区尊老爱幼文化宣传渠道,通过举办文娱活动、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典型评选、建立公益基金等活动形式,唤醒居民孝亲敬老美德。二要加强教育引导,以正确的价值观纠偏社会年龄歧视,特别是树立积极老龄观,扭转传统“老而无用”的看法,将老年人视为人力资源而非社会包袱。重视老年人的发展需要,促进代际和谐,构筑老幼共融的社会发展格局。完善社会规范机制,提升社会凝聚力以及公共空间和服务的可及性,促进社会融合,避免代际冲突,实现代际和谐的建设目标。三要注重家庭层面的言传身教,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为行为准则,引领社会尊老爱幼善举。引导孩子尊敬父母、孝敬长辈、爱护弱小,常怀仁爱之心,常行仁义之事。
3.弘扬互助共济精神,织补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的价值网络
地缘代际关系是构建社区代际互助空间和共融情境的社会网络基础。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要促进家庭代际互助向社区拓展,扭转家本位思维,弘扬社区互助共济精神,增进居民对社区代际共融的认可度与美誉度。为此,一要注重在双龄共养框架下,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传统,以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慈善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互助养老与代际合作育儿实践,为社区居民自主开展代际互助服务提供支持。通过创新全龄互助模式,鼓励老年人参与机构或家庭中的儿童养育,也鼓励儿童参与敬老、爱老活动。二要积极营建社区代际融合公共空间,充分利用社区居民的地缘、业缘关系,提高社区成员间的情感认同与代际包容度。通过融入邻里互助、孝亲敬老等文化内核,激发居民自主互助行为,打造社区价值共同体,构建新型社区地缘代际价值网络。三要号召居民积极投身于社区空间秩序维护与管理之中,提升居民的归属感和社区凝聚力,打造现代性拟亲情化和谐社区。与此同时,在家庭内部也要倡导代际团结与互助合作,构建孝亲敬老、长幼有序的新时代友爱家庭。重视家庭的亲和力和凝聚力,重塑良好的家庭价值观,更好发挥家庭在情感交往、抚养赡养、教育传承、娱乐放松等方面功能。
(二)协同与弥合: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的保障机制建设
1.完善政策投入机制,确保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有章可循
养老与托育服务作为具有公益普惠性质的社会公共服务类型,其融合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投入和保障,完善以财政支持、人力支持、场地支持为核心的政策投入机制,将为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设施实现代际融合提供法理依据。如德国多代屋项目的营建便是由当地政府发布实施法案,对老幼共融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具体运营内容、资金配套范围进行明确规定,这对我国更好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启示。未来,我国的本土化实践,首先,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结构演变趋势,超前规划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体系的建设运营与空间布局,确保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设施发展与社会需求相匹配。其次,要明确财政对养老与托育服务等民生领域的投入机制,特别是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在建设、运营补贴方面的各级财政责任。破除社会资本投资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政府投资引领社会力量发展民生事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确保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的资金可持续。再次,要不断完善多元激励机制,盘活社区闲置用地和空房,整合社区服务资源,为社区嵌入式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提供房屋、水电气价格补贴与小微机构信贷支持,有效减轻企业发展成本,以此促进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最后,要大力实施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以养老照护、儿童教养为核心,强化人才培养管理,完善人才职业发展晋升路径,提高养老与托育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整体收入水平,增进其职业认同感与社会归属感,不断提升业态专业水平。
2.健全主体合作机制,确保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有序衔接
社区“人”“事”交融,领域重叠,事项杂糅,单一供给的服务机制或自治机制对社区空间已难以实现有效治理。政府应改变对社区公共服务的单方面供给,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项目建设,实现由政府单一主导向与多元主体合作转变,以此构建社区公共服务治理共同体。先发国家的经验表明,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需要结合“政府主动有为”和“社会积极作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构建更为平衡的多元主体关系。如德国多代屋社区联盟通过政府组织引领,集合社区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形成治理共同体,各主体平等参与、协商合作,共同推进多代屋项目建设,并以多代屋生活沙龙等形式推动社区代际交流。我国可借鉴这一治理模式,不断健全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的主体合作机制。具体而言,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要加快构建“政—社—企—民”多主体合作参与的治理共同体,明确老幼融合型服务设施建设运行中各方主体的权责利关系,以此提高设施运行效率与服务供给质量。其次,政府内部也要强化政策协同与部门协调,以分工促行动,以行动促协同,以协同促成果,以此实现对“一老一小”问题的整体性治理。再次,要充分发挥市场力量、社会组织在提供养老与托育服务方面的专业优势,帮助其更好掌握市场需求信息与政策优惠范围,引导其根据居民需求错位发展、特色发展,更好满足社会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最后,要发扬主人翁精神,引导老年人、儿童、青年以及更多居民及其家庭成员积极投身于社区代际融合的发展实践与社区公共空间营造,以切身感受和主观体验为服务一体化供给提供最直接的目标遵循。
3.优化评估反馈机制,确保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有力推进
为确保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模式的长效运行,要明确设施运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价体系,从社会“一老一小”实际需求出发,制定养老育幼服务代际融合发展的多主体监督机制与多元考评机制。具体而言,一要强化政府的柔性管理与考核评价,参考新加坡政府在促进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过程中,通过颁布养老托育服务融合发展的质量标准规范,成立产业标准委员会指导和评估项目实施进展的成功经验,从公平可及、连续多样、安全舒适等方面,对社区代际共享空间的创设与融合服务的发展成效进行跟踪反馈,对服务供给结构、供给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调适,促进老幼融合服务规范发展。二要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居民、社会媒介等外部监督作用,对老幼代际融合服务的质量规范、运行流程、收费标准、吸纳人群等进行监督评价,为设施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设施建设始终朝着正确方向发展。三要强化企业、机构自身的风险排查与日常监督,引导市场主体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及时针对服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给出有效解决方案,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整合与均衡: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的功能结构调整
1.基于需求导向整合服务资源,促进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设施集约建设
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应将老幼活动设施与服务项目根据其生理与心理需求进行功能性整合,实现社区服务设施代际共享,生活情境代际共融,以此提高社区空间与服务设施利用效率,缓解资源约束与服务供给的结构性困境。具体而言,一要以“一老一小”个性化服务需求与行为习惯为导向,寻求资源空间规划目标的参与最大公约数和资源投入最小公倍数,促进资源协同整合与设施集约发展,如将为老服务机构、托育服务机构、文娱活动场地就近设置,一体融合建设,打造满足代际互动需求的社区共享服务体系。二要强化设施资源的优化布局,空间资源分配和设计注重以小区人口年龄结构、地区分布等数据信息为基础,合理规划养老、育幼服务体系,打造成年人的“健康生活社区空间”、老年人的“颐养活动社区空间”和少年儿童的“创乐成长社区空间”,使之既满足全龄人群当前之需要,又符合未来发展之需要。最后,要加强社区养老与育幼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开发,以服务模式、管理模式的创新,促进资源下沉和服务代际均衡供给。
2.基于信息共享打造融合情境,促进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供需精准匹配
破解当前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供需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是服务设施实现代际融合发展必须攻破的关窍,而造成供需不匹配的关键在于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如何基于大数据信息技术平台建设,构建信息、数据、服务等资源共享发展的良好格局,是实现养老托育服务融合发展与项目高效运转的基础。为此,首先要以社区老幼代际融合项目,营造内外连接、互动共享、双龄颐乐的公共开放空间与社会文化氛围,为代际互动与情感互惠提供时空场域。以“一老一小”为主体导向加强老人和儿童互动空间营造,通过划分相互隔离又相互联系的动静态活动区与互动娱乐空间,串联老年人和年轻人,实现全龄社区的代际融合发展目标。二要搭建社区代际融合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公众参与、愿景卡片等方式,广泛收集“一老一小”群体的真实服务需求信息,为老幼服务的整体性发展提供精准靶向。还可通过服务线上供给与资源网络链接,搭建代际共融的现代智慧空间,破除“一老一小”活动参与的时空限制。三要大力践行智慧社区建设理念,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以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将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及时有效传送至全体社区居民,发挥数字技术助推社区代际共融、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赋能作用。同时还要大力提升公众数字素养水平,广泛开展数字技能教育培训,为老年群体提供技术反哺,缩小代际数字鸿沟。促进智慧养老、智慧托育、智慧家政服务的普及应用,特别是更好发挥智能设备在老幼健康监测、行为引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一老一小”照护服务智能水平。
3.基于专业标准引领服务发展,促进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治理更加有效
标准化治理是基于专业标准体系的柔性治理模式,它既是参与式治理,也是合作式治理,从制定标准到实施标准,再到治理实践,需要多元主体的全程参与,需要“软法”“硬法”的协同配合,有利于促进治理实践从技术理性转向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和谐统一。整体而言,养老与托育服务的标准化治理是有效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准,促进服务品牌化经营的关键手段。为此,一要以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养老服务、基本托育服务三张清单为模板,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布局、服务内容发展设计、服务供给模式创新等方面流程再造与标准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二要加强养老、育幼服务领域立法,对服务主体界定、服务方式分类、社会力量参与、要素资源投入、行业监督管理等方面出台规范性政策文件与法律制度,促进养老托育服务事业、产业有效融合,以此实现老幼群体享受社区公共服务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与规则平等,为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三要借鉴国内外成功探索的实践经验,结合现实情况,指导养老育幼服务融合发展的本土化实践。强化品牌管理,推广养老、育幼服务融合发展的成功经验,以上市嘉奖、媒体宣传等方式塑造典型,不断提升社区养老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的标准化治理水平,增益民主权利和代际融合的创新实践。
(文章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平台立场。注释从略)
文献来源:
李磊;丛宏彬.社区嵌入式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的机理、模式及路径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24,44(09):175—185.
(边疆经纬.李磊、丛宏彬|社区嵌入式养老与托育服务实现代际融合发展的机理、模式及路径研究.2024-10-18)